



3月13日 西畴县人民政府 发出通告 县城建成区违建的屋顶彩钢瓦 将面临清理整治 为进一步加快“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进度,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西畴县将对县城建成区未批先建的屋顶彩钢瓦进行拆除。 自2020年9月30日至今尚未根据《西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畴县集中清理并规范整治县城建成区屋顶彩钢瓦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71号)要求拆除或整改的县城建成区屋顶彩钢瓦所有户。 请尚未改造的县城建成区屋顶彩钢瓦户主于2021年3月19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截至2021年3月19日未拆除的,县人民政府将责成西畴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户主必须于2021年3月19日前搬离相关物品,如限期内未搬离的,强制拆除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户主自行承担。 对于行政执法行为,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否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积极给予支持配合,共建美丽县城! (西畴县人民政府) (编辑:侯佑琴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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