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畴公安拍了拍“殴打他人”的你 打人是不对的 有啥事咱得冷静处理~ 文网讯 近期,莲花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毛某报警称:在明洞村毛某家里,刘某成父子俩把毛某打伤了,毛某现在在医院住院,请求派出所调查处理。接报后,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经查,毛某酒后与刘某成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刘某成与儿子刘某杰对毛某进行殴打,致使毛某受伤住院。 7月23日,西畴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成执行行政拘留九日、罚款人民币肆佰元(¥:400.00元)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刘某杰执行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人与人产生矛盾时,应该冷静妥善处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采取以暴制暴、殴打他人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解决问题,否则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何世滢、陆贵顺) (编辑 刘梅) (排版 钟晓明)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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