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西畴县人民法院通过“入户调解+实地勘查”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自建房承揽合同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高效避免了后续耗时耗力的司法鉴定与诉讼程序,为乡村和谐稳定注入司法正能量。
基本案情
建房完工起争议,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2024年,原告小王承包了被告小李位于某村的自建房建设施工及装饰装修工程,工程完成主体建设与装修后,被告小李以“工程逾期完工”“水电安装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部分建房款,新房建成一年仍未入住,原告小王催讨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调解僵局
双方各执一词,司法鉴定引担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小李对水电安装工程的不满情绪尤为强烈,明确提出“水电工程存在问题”,并口头提出要对房屋工程量和质量进行司法鉴定。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考虑到若案件进入司法鉴定程序,不仅会大幅增加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还将延长纠纷解决周期,既不利于矛盾快速化解,也可能加剧双方对立情绪。于是法官决定采用“入户调解+实地勘查”的方式,到现场查清事实、化解争议。

破局行动
实地勘查明事实,法理情理促和解
为实质性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现场开展勘查工作。
在现场,法官带领双方对争议焦点进行逐一排查,面对面核对实际工程量、核算建房款,将争议问题“摆到明处”,让双方直观了解工程实际情况。勘查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现场发现的问题与双方陈述,从法理层面释明,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最终,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与专业引导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小王同意核减部分建房款,用于抵扣房屋后续修缮所需费用,被告小李在核减后当场支付剩余款项。双方现场签署调解协议,且款项履行完毕,这起建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针对农村纠纷特点,西畴县人民法院坚持“入户调解+实地勘查”工作模式,将司法服务从法庭延伸至田间地头、村民家中。这种模式既凭借专业审判厘清是非曲直,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通过柔性调解化解矛盾隔阂,维护乡村邻里和谐,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西畴县法院)
(编辑:张荣涛 美编:向传帅 二审:关韦伟 终审:徐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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