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法官,我是兴街镇某社区的综治专干,去年你们到我社区寻找的被执行人宋某出现了,他现在就住在某小区。”
2024年3月14日17时20分许,西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接到兴街镇某社区的来电。原来,该案由于执行期间找不到宋某及其财产,目前已处于“终本”状态。在掌握了宋某的行踪后,执行干警立即出发前往宋某的住所。
2022年初,宋某雇张某从事房屋装修。施工结束后,由于宋某不按约给付1.5万元工钱,双方进行诉讼,调解书确定的付款时间届满后,宋某非但不还钱,反而玩起了“失踪”,音讯皆无。
2023年1月,无可奈何的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对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最终只冻结到其银行存款2000余元。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宋某均拒绝接听,到社区以及住所地寻找,也未能发现其下落。
因宋某下落不明且名下无其他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强制扣划其银行存款2000余元发放给张某后,案件被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
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干警,宋某霎时明白了一切,连忙承认错误,请求干警先不要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表示马上打电话筹集案款,鉴于宋某主动承认错误且积极筹款,执行干警暂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一个多小时后,宋某凑齐了尚未履行的1万余元案款。至此,案件圆满结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法院+社区”联动执行的模式在“乡土中国”有其特定的优势。熟人圈是中国人离不开的社交圈,一旦某人出现信用危机,那么他在这个乡土社会就难以生存。法院“执行难”,难在找人找物,因此,法院执行工作要主动融入当地党委、政府主导的基层治理大格局,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多年以来,西畴县法院始终坚持以法院主导,社区、村委会协助落实联动的路线,广泛借助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查控被执行人的难题,有效打通执行工作在基层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
(来源:西畴县人民法院)
(编辑:谢思思 排版:向传帅 责编:关韦伟 终审: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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