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警务辅助人员。 一、警务辅助人员身份及工作职责 招聘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留置对象看护勤务、留置场所监控管理及安全保障,并在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搜查、留置、通缉等措施时,予以支持配合,在不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时履行警务辅助人员职责。 二、待遇 (一)工资待遇 按每人4700元/月(含基础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及意外伤害险)执行。 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保险交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个月试用期后,根据个人业务能力、表现情况进行正式录用,核发该岗位正常工资、缴纳五险一金及意外伤害险。对在试用期间不服从命令、不遵守法律法规及人民警察相关制度、不胜任留置看护工作的将不予正式录用。 (二)其他待遇 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与西畴县公安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招聘计划 17名警务辅助人员,6名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 四、招聘条件、优先聘用条件、不予应聘情况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 2.政治可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高不低于165厘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有良好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及安排。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4.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 (三)不予应聘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主动辞职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有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7.有明显文身,身体裸露部位有大面积疤痕(大于5厘米)的人员。 8.依照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9.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调整或不听从管理使用单位指令的。 10.其他县市在职警务辅助人员。 11.现役军人。 12.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1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址:西畴县公安局政治处(西畴县公安局七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A.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全日制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材料、优先招聘证明材料、退伍证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B.近期正面白底免冠1寸照片2张;C.《西畴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西畴县公安局辅警招聘政审表》;D.个人征信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六、招聘流程 (一)招聘的程序:辅警招聘按照定计划、发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程序实施,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报名初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男子组项目: 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1;31岁(含)以上≤13″4。 1000米跑:30岁(含)以下≤4′25″;31岁(含)以上≤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专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西畴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报考人须确保通信畅通,以便与其联系;因报考人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为保护报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西畴县辅警招聘督察小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举报电话:0876-7629922。 其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76-7629908;19808760612。 西畴县公安局 2021年8月2日 (资料:西畴公安) (编辑:董飞 排版:钟晓明 审核: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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