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教授驾驶技能
为人师表
开车更应以身示范
但西畴某驾校一名教练
竟酒后驾驶教练车上路
还发生了交通事故……
3月19日22时11分,西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兴街中队接到报警称,畴阳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陶某某驾驶小型教练车与对向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民警对双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陶某某的检测结果为22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当晚陶某某参加聚会时饮酒,随后驾车去往另外一朋友家继续饮酒,后又再次酒后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
警方提醒:驾校的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4款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这就意味着陶某某除了面临刑事责任、吊销驾照等处罚外,还将丢掉自己的“饭碗”。
一次酒驾毁终身
酒驾的后果谁都无法预估
有人因此失去了工作
有人因此失去了自由
更有甚者会因此失去生命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是每个驾车人都要
牢记并遵循的行为守则
(来源:西畴公安 文山交警)
(编辑:徐珺 排版:李法楠 审核:李云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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