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网讯 近日,西畴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深入西畴县法斗乡法斗村委会公开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为当地干部群众上了一堂具体而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取得了良好普法效果,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当天审理的案件为贾元英与骆常福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由审判员邓定友、邓桂园、人民陪审员童安福组成合议庭使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鉴于该案原被告双方属母子关系,且原告贾元英已经83岁,案件审理过程中,庭审法官注重“情、理、法”的融合,积极进行思想疏导和调解工作。最终,原告贾元英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法庭当庭裁定:准予贾元英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贾元英负担。庭审结束,审监庭组织案件评查小组进行案件庭审评查活动,由副院长冯育森、余德明等6名成员对案件庭审中的庭前准备、庭审程序和司法礼仪、庭审过程等三个板块27项内容进行评议和打分,肯定优点、查找不足,强化审判技能和综合素质提升。
此次“阳光司法”活动有乡镇、村组干部和群众200余人参与旁听。
(方德明)
(编辑:程于蓝)
登录文山州融媒体中心账号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