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讯 西畴县结合实际,创新组建行政村(社区)、村(居)民小组两级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建立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绩效补贴+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社会保障”结构性岗位补贴四种长效机制,激励全县村干部担起群众信任之责任,安心履职尽责,切实为民服务。
建立村干部基本报酬正常增长机制。把行政村和社区一并纳入保障范围,把在职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书记、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文书、综治专干7类干部全部纳入补助范围,提高所有村(社区)干部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在严格按照标准解决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的同时,通过上浮基本报酬45%比例,鼓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现“一肩挑”,积极营造能人争当书记的选人用人环境。
建立村干部绩效补贴考核机制。健全“实干村”考评制度,在考评为“实干村”的村(社区)干部人均1万元奖励的基础上,探索组建推行“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绩效考评硬措施,以新增绩效工资的形式,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合格的,村(社区)书记、主任每月增领绩效工资800元,其他村(社区)干部每月增领绩效工资600元。考核基本合格以下的,除不能享受绩效工资外,将接受相应处理。通过组建“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村(社区)干部待遇最高可达4452元,增长93.6%,最低也有3022元,增长72.7%,实现工作实绩与绩效工资、工作岗位与工作责任直接挂钩。
建立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机制。出台《西畴县农业产业减贫带贫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村干部兼任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可领取经营管理报酬。确定了分配机制,80%作为贫困户入股资金收益分红,20%留作农业产业减贫带贫村级集体经济收益。
加大村干部社会保障机制力度。出台《西畴县村委会(社区)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实施方案(试行)》,将村(社区)干部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大对村(社区)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解决了村(社区)干部后顾之忧,调动村(社区)干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积极性。
截至目前,全县69个村委会、4个社区已全部选强派齐村干部,工资标准从2019年1月份执行,相关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
(西畴县委主题教育办)
(编辑 李正红)
(审核 资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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